工商人员集中销毁假冒伪劣食品。国新供图
本报讯(记者黄清安)昨日,省工商局公布了2006年十大食品安全监管典型案例。去年,全省工商系统共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4382件,案值4016.3万元。其中,食品安全案件1849件,案值983.3万元。
无照加工销售劣质竹笋案
去年5月,凤凰县工商局接群众举报,发现有人在市场销售经药水浸泡过的竹笋。该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农贸市场进行清查,在一非法加工窝点内查获不合格竹笋3820公斤。
经查,其二氧化硫含量严重超标。
销售过期饮料案
去年11月20日,邵阳市工商执法人员在进行食品检查中,发现该市某购物广场销售超过保质期苹果醋。经查,当事人于去年10至11月间,共销售超过保质期苹果醋1195瓶,销售金额10137元。
销售不合格牛肉制品案
岳阳市某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于2005年10月开始从省内某公司购进贵州莱点生态牛业有限公司生产“莱点”牌贵州特色牛肉,到案发时止,共销售480包。经抽样检验,该批食品二氧化硫超标,属不合格食品。
经销不合格保健食品案
去年1月17日,湘潭市工商局委托专业机构对湘潭市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经销的“长兴”一品康多蛋白粉、“珍迪”铁锌氨基酸口服液等六种保健食品进行了监测。因产品中标注的维生素、钙、铁、锌等主要成分及标签不符合相关标准,被判定为不合格。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去年5月,接到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举报,攸县工商局查获了个体户蔡某、刘某等人销售的侵权“伊利”奥力星牛初乳系列饮品2862件。经查当事人于去年4月从内蒙古包头市某单位购进侵犯伊利注册商标权的“伊利”奥力星牛初乳饮品3333件,货值共计38845元。
销售假冒香烟案
去年5月16日,娄底市工商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娄星区某副食经营部进行了突击检查。经查,当事人共购进假冒“极品芙蓉王”香烟50条,假冒“芙蓉王”香烟30条。至发案时止,共销售假冒“极品芙蓉王”香烟20条,假冒“芙蓉王”香烟15条。
经销不合格葡萄酒案
去年4月,衡阳市工商局在对流通领域葡萄酒质量监测中,发现该市石鼓区某副食批发部经销“银鸿牌”野生王原汁山葡萄酒存在质量问题,该批葡萄酒共1000件,货值13500元。经检验,该批葡萄酒其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示值,属不合格葡萄酒。
销售不合格粽子案
去年1月,长沙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接到群众对“安井”豆沙粽的举报,称该食品已经霉变,生产日期有明显改动。工商部门对长沙某公司销售的“安井”豆沙粽进行抽样并委托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公司检测,检测结果为不合格食品。
无照经营饮用水案
当事人伍某未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于去年4月份在新化县上梅镇租用场地,购进全自动洗灌机等设备,并于当年7月份开始从事饮用水的生产销售,至查获时止,共生产“八仙峰”牌桶装饮用水50桶,瓶装饮用水300瓶。
销售不合格食用油案
去年8月,蓝山县工商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当事人杨某销售的散装食用油无厂名、厂址、无产品合格证。经查,当事人从广东某公司购进散装食用油(色拉油)2.5吨,共计货值15000元。经抽样检验,该批食用油为不合格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