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厦门市教育局获悉,根据厦门市政府近日下发的通知,从下学期开始,在该市城镇公办学校就读小学和初中的孩子,无论户籍是否在厦门,一律免交学杂费了。此前,从去年春季学期起,厦门市已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
按照厦门市中小学学杂费标准,岛内各区小学每学期每位学生要交的学杂费为140元,初中为180元;岛外各区小学为105元,初中为154元。据厦门市财政局初步测算,免除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后,全市将为此增加财政支出约3380万元。
按规定,厦门市属于城市低保对象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仍免除课本费、簿籍费和住宿费,以保证每个适龄学生不因经济困难影响义务教育阶段学习。
政府下发的通知要求,免除城镇学校义务教育学杂费后,各学校要加强管理,继续实行并完善收费公示制度,不得提高或变相提高代办费标准,违反规定者要追究责任人的党纪和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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