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的上市公司高管在谈到最新出台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时都表示,新的《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而目前最主要的问题就是确保管理办法的执行到位。
“这个制度的出台将促进市场向更为规范的方向发展”,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因为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出了更为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办法要求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必须及时主动地就相关重大事项告知上市公司董事会。
阳晨B股某高管则指出,对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而言,随着股票的全流通,其在证券市场上套现的冲动也会越来越强,在利益的驱动下,这些最先掌握上市公司信息的主体就有可能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为了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他们提出更为严格的披露要求就显得尤为重要。
金陵药业及另外几家上市公司相关负责人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他们同时表示,在新的《管理办法》出台后,将按照信息披露制度的最新规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内部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
不过,这些上市公司负责人士同时也指出,一项制度最重要的是可操作性。金陵药业某负责人就认为,目前出台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在操作上有些难度。比如,有很多上市公司股权复杂,实际控制人隔了好几层,但制度要求这些人都要及时主动地告知上市公司董事会,对于及不及时这个问题,其实就很难界定。事实上,很多时候只有当股权转让或资产重组等重大问题完成了,大股东才会通知上市公司。此外,虽然新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了对大股东进行谴责的条款,但实际上并没有很大的约束力,大股东可以不理会谴责。
上海永久及阳晨B股的两位相关负责人则指出,新的制度肯定会对市场有好处,但这种好处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体现出来就需要看各方的遵守程度。所以,从长远的角度看,上市公司要做的就是做好内控制度建设,让所有事情都按程序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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