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
本报中山讯(记者王锋通讯员黄忠、李俊国)昨天,中山坦洲镇政府制订出台《坦洲镇火灾隐患投诉、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决定自当日起正式实施火灾隐患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坦洲镇政府已经拨出首笔3万元奖励基金,对举报火灾隐患的人员给予200至50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
按照该《办法》,中山市坦洲镇接受社会各界对火灾隐患的投诉举报。这些隐患包括: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行为……
同时,对重大火灾隐患、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和一般火灾隐患及销售、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的投诉、举报,经查属实的,举报投诉人在履行相关的登记和审批程序后,将分别获得500元、300元和200元三个等级的现金奖励。
坦洲镇消防部门承诺,将对投诉、举报火灾隐患的行为实行绝对的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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