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曾卫康、陈翔、刘旦、李妍、黄楚慧、任珊珊)张丽杰等11名省人大代表向大会提出关于制定《广东省就业促进条例》立法的议案,建议细化反对就业歧视的规则,使用人单位不能再设立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用人标准,明确遏制对妇女就业歧视等行为。
议案建议将失业保险及相关政策统一纳入条例,失业保险的功能应当从对失业者的生活救济为重点向帮助失业者重新就业为重点转化。条例应着重规范失业保险基金对失业者的救助,失业培训及帮助失业者寻找新的工作岗位的措施等。
张丽杰说,条例应当细化规定:对可以有性别、年龄、学历等特殊要求的行业或岗位予以明文规定,此外则一律不得另设“门槛”;结合《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遏制对妇女就业歧视行为的相关制度,在条例中充分体现促进男女平等就业的特别规则;明确政府职能部门对就业市场歧视行为的监管职责和司法机关、工青妇等社会组织对遭受就业歧视求职者的救济手段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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