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倒他人,不是积极抢救,却企图一走了之,1月29日,滁州人顾某为此领刑5年,并赔偿受害者家人15万元。
去年8月27日早晨5时许,滁州市南谯区三官集乡三里塘村春井村民组顾某无证骑着一辆红色摩托车带上工友孙某赶往明光市干活。
恰巧在不远处正要下地干农活的江某的同村人项某目睹了江某被撞的一幕,立即上前追赶,但哪里能追上,眼睁睁望着两人骑着摩托车逃向远方。当天江某被送往医院,不幸于次日不治身亡。
由于事发突然又是清晨,目击者只看见摩托车是红色的,这给案件侦查带来了难度。通过深入摸排,顾某进入了侦查视线,原来顾某在肇事后,见事不妙,就让孙某不要对外讲,自己则把肇事摩托车放在自家院里,逃到江西亲戚家躲避。一个月后,坐立不安的顾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谈善文、陈丽、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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