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10东北新闻网市民张先生和李先生,都是我市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经常和各小区业主打交道的他们,也想趁着长春市房价稳定时购买住房,但无奈所在单位始终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买房梦想也只能搁置下来。
据李先生介绍,参加工作几年来,所在单位始终没有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这是坚决不允许的,但为了保住“饭碗”,却没有职工敢向领导反映。他说:“很多同事都和我一起参加的工作,现在已经在岗位上打拼了好几年,大家都到了买房子的时候,但苦于手里资金有限,很少有人能买得起房。如果单位能给我们缴存住房公积金,这种困难情况将得到极大好转,大家买房压力也会减小。”
5日,记者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部分单位职工举报,经工作人员认真核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定了22家没有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并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但这些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始终没有为职工办理公积金缴存手续。
据了解,22家没有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分别为长春TCL电器销售有限公司、长春爱德尔制衣有限公司、长春博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长春天航特种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材力试验机有限公司、吉林省富达药品经销有限公司、长春宏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万洋出国服务有限公司、吉林省名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团山会馆、长春市朝阳电器设备有限公司、长春海鑫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吉林省大天广告有限公司、长春市光复路国贸批发有限公司、长春市顺发家具有限公司、长春锐意数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长春国新电器有限公司、长春市四兴科贸有限公司、吉林省至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长春市长融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蓝舟轧钢厂、吉林省亨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希望这些单位能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8986851;南湖分中心联系电话:84641139;宽城分中心联系电话:82952420。(新华长春晚报记者杨光)[责任编辑: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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