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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会同商务部组织制定的《沐浴场所卫生规范》,本月3日起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有关“沐浴场所内应放置安全套或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的内容引起社会热议,并受到质疑。
安全套原来叫避孕套,也被用来防止性病尤其是艾滋病的传播。
我国有一些人对安全套的偏见由来已久。许多人甚至毫无道理地将它与色情或鼓励色情联系在一起,认为在任何公共场所放置或发售安全套都是不能容忍的。实际上,不安全性行为在任何历史时期的任何国家或民族中都早已存在,并不仅仅与色情业有关。而且可以肯定的是,由于具有复杂的生理心理原因,在可预见的将来,无论文明多昌盛,法律多完备,这种行为减少或消失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而在公共场所放置安全套或有关设施的举动,除了表现出现代社会对人性充分的理解、认同、宽容,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公共场所放置安全套会增加不安全性行为尤其是青少年类似行为的次数。
至于许多人深恶痛绝的卖淫嫖娼,打击和制止它们是法律的责任,与在何处摆放安全套无关。
不过,一些言论者所提出的好事要办好,不要形同虚设等意见,笔者联系到过去许多政府行为中的弊病,确要举双手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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