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父亲“包二奶”侵犯他人名誉权,王静被判侮辱罪管制两年
新快报讯据《齐鲁晚报》报道,济南女大学生王静自建“反包二奶”网站,揭露父亲王志华“包养”李翠莲一事有了最新进展。2月5日,定陶县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送达到当事人手中。
去年8月,李翠莲以王静犯侮辱罪、诽谤罪为由,向定陶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王静辩称,网民在她的网站上发表的言论代表网民的意见,不是她指使谁去写的。实际上,她在网上发表的文章反映的是父母离婚前的问题。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静撰写的文章中,使用了若干侮辱李翠莲的语言,案结前,王静未将相关文章在网站上删除。王静的行为,侵犯了李翠莲的名誉权,使李翠莲的名誉受到伤害,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侮辱罪。王静在网站上发表的文章中有诽谤李翠莲的内容,但主要是对李翠莲进行了侮辱,其诽谤李翠莲的行为尚不够成犯罪。因此,自诉人指控王静犯诽谤罪不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