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珠海2月7日电(记者张景勇)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2006年加大力度查办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共立案252件306人,结案230件284人,给予党纪检纪处分273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7人。
这是记者7日从正在广东珠海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石生龙说,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要坚决把那些徇私枉法,贪赃枉法,滥用检察权,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害群之马”清除出去,不断纯洁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
在2006年,各级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和制度创新,切实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建立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制度,深入剖析少数检察人员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原因和教训,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廉洁从检意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反法定程序办案、受利益驱动办案及办案质量不高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突出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重点环节,去年共追究领导责任51人。
石生龙说,今年要紧密结合检察机关实际,进一步纠正执法办案中受利益驱动违规办案问题,坚决纠正办案中侵犯当事人人身权利的问题,坚决纠正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和滥用检察职权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逐步推行检务督察制度,健全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机制,健全和规范执法责任制度与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
今年检察机关将继续重点查办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违反“六个严禁”的案件;检察人员利用职务犯罪侦查权、公诉权、诉讼监督权等检察权牟取私利的案件;徇私枉法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违法违规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顶风作案、严重违反党纪检纪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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