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日前全面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工作,确定10个城市、20个园区、300个企业为全省循环经济重点培育对象。
十个重点培育城市是: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济宁、威海、日照和临沂。
省政府节能办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处调研员史佩昭:“抓重点不是其它的城市、其它园区、其它企业就不做了。而是由重点城市、园区和企业制定方案、先行一步、树立样板。通过点面结合,推动全省循环经济的发展。”
今后,山东将建立这些试点企业、园区、城市的评价指标体系,并整合各类专项资金,对其中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科研攻关实行重点扶持。同时,山东还将完善财政、税收、价格等经济杠杆,逐步形成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油、电、气等实行政府定价的能源,则要建立价格传导和联动机制;实行差别能源价格,对超过能耗标准用能的,实行加价收费。力争到2010年,全省万元GDP能耗由2005年的1.28吨标准煤降到1吨标准煤。(山东电视台徐慧刘海宁 王成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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