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都明确地规定了要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但作为经济大省的广东却至今仍未出台。来自茂名代表团的陈华伟代表,昨日单独向省公安厅、财政厅提出了“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何时成立”的询问。
省公安厅交管局车管处副处长陈小坚就问题作出详尽回答。省财政厅综合规划处处长彭明官表示,广东省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正在修改,拟在本月底或3月初报省政府批准。
关于救助基金
人大代表:救护费是否由医院垫付
省公安厅:尽力追逃履行告知义务
陈华伟是来自工业企业的人大代表,原本也不会想到要尽快解决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个问题,但身边不断发生交通肇事逃逸事件,事件中受伤群众的惨状让他触目惊心。为此他特意于去年4月份闭会期间提出了类似议案,随后也得到了省公安厅的答复——“已经就此向省政府建议尽快建立基金”。但9个多月过去了,为什么基金仍未成立?若肇事者逃逸,在急救、医治方面将有何应对措施?治疗费用是否由医院垫付?
省公安厅交管局车管处副处长陈小坚就此表示,无论是有没有成立救助基金,在遇到肇事后逃逸的案件时,交警部门都会想尽一切办法去追逃。但由于肇事逃逸车辆多为外地牌照,给交警部门在追逃过程造成很多不便。为解决伤者的急救费,省公安厅曾会同省高院一道出台了一个司法解释,受伤家属可以通过对肇事车辆进行的财产保全、拍卖等程序优先得到相关治疗费用。对于受伤群众或家属,执法交警都会认真履行对这一政策的告知义务。当然,对于救护、治疗事故受害人的医院,交警也会同时告知其有责任救助交通受伤人员。
人大代表:救助基金究竟何时成立
省公安厅:办法即将报省政府批准
既然国家的新道路交通法和广东省的相关条例都明确了要求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但为什么在新交法实施两年多、省条例实施了近两年的今天,广东这样的经济大省仍未成立和出台类似的基金和基金管理办法呢?
针对这一问题,现场有关人士表示,迟迟未能出台相应规定的主要原因,一在于目前国家层面也在就建立基金及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二在立法需经过严格的程序。据透露,目前广东省的惠州、佛山两市在经过同级党委的同意后,已经在本地区内率先建立了这一类似基金。
省财政厅综合规划处处长彭明官透露,在成立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个问题上,省财政、省公安两个部门已于去年10月份联合开展研究工作,当时已拟订省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并发给省市交管部门征求意见,目前意见已陆续汇总。省财政厅正在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修改,准备在本月底或3月初报省政府批准,并将有望于年内出台,届时基金将分为省级和地市两级设立。
关于基金管理
人大代表:基金来源仅靠拍卖车牌?
省财政厅:九市拍卖款有专用账户
按照目前的情形看,基金的成立应该是迟早的事情。一旦成立救助基金,钱从哪里来?是不是全靠拍卖车牌号,还有别的渠道吗?广州等已经开始实施拍卖车牌的城市,拍卖所得在哪里,是否已经使用了呢?
在昨日的询问会上,陈华伟代表特意就基金的管理问题,提出了诸多疑问。
彭明官表示,目前正处于报批阶段的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中规定,基金的主要来源是车牌号拍卖所得。目前广东省内已开始实施车牌拍卖的共有广州、深圳、韶关等9个城市,拍卖牌照所得的款项目前仍在财政专用账户中保存,这些城市也已提出尽快建成基金的申请。
城市人和农村人交通事故赔偿金差额最高达6倍,14名人大代表联名建议——
拒绝“同命不同价”死亡赔偿金标准应统一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存在着城市人和农村人“同命不同价”的现实,最高的城市人赔偿金额是农村人的6倍。陈亚汗等14名人大代表对此提交建议,认为在城乡差距逐步缩小的前提下,仍以户口性质来决定赔偿数额的标准,很不公平。建议有关部门对广东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作出一个统一的标准。
建议指出,据统计,广东省2006年发生交通事故共56100宗,死亡8828人,受伤67000人。粗略估算,在因交通事故伤亡的人口中,农村人口占三分之二以上。按照《广东省2006年度道路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规定,深圳地区、珠海地区、汕头地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城市人赔偿金分别为57.33万元、37.81万元、24.45万元。广东省其他地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城市人赔偿金为29.53万元。而农村人在广东省全范围因交通事故死亡获得的赔偿金仅为9.38万元。深圳、珠海、汕头、省内其他地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城市人赔偿金比农村人分别高6倍、4倍、2倍多、3倍。
陈亚汗等代表认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一直是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很大的焦点问题,城市人与农村人“同命不同价”的死亡赔偿标准意见甚大,普遍认为这有违于公平原则,更与倡建和谐社会的精神背道而驰。
据了解,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此前曾作规定,对户口在农村但进城做工的农民,在城镇暂住达到一年左右,残废、死亡赔偿金等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但由于尚未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在司法实行中,难以彻底解决“同命不同价”的问题,无法实行城市人与农村人统一的赔偿标准。城乡实行统一赔偿标准也将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因此建议省人大牵头,会同公安、法院等有关部门对广东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作出一个统一的标准。本版撰文时报记者王道斌 朱小勇 魏丽娜 本版摄影 时报记者 陆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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