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在记者招待会上表示,今后肯定会取消择校费,省教育厅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取消择校费。(《羊城晚报》2月5日)经过政协委员和公众的一阵炮轰之后,择校费问题总算有了一个带有亮色的回应。
相信教育厅厅长的这个表态只是问题解决的初步,公众的期待是:从表态进入到行动,拿出具体的方案来,明确“条件”的含义,到什么时间完成哪一步,谁来评价“条件已经成熟”。否则,这个表态就更像一个漂亮的“危机公关”。
其实,要做到这一步并不困难,许多研究机构经常告诉公众,到了某某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到某某年达到什么发达程度的发展水平,某某年我们的人均GDP有多少等等。那么,对择校费问题进行评估和预测,应该难不倒我们的有关部门及其研究机构,关键在于为与不为。
从修辞学角度看,“条件说”很就手,进可攻退可守,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而且,“条件说”充满辩证法,理解起来需要具体事物具体分析。因此,“条件尚未成熟”或“待条件成熟时”之类的话语,经常为一些政客熟练运用。有时候分明就是一种“不作为”的托词。
是的,择校问题错综复杂,利益的左右使政策在执行中变形走样,那些在择校费中获得利益的人们,不但缺乏动力去推动取消,反而成为反对势力,现实的学校差距也是取消难的客观因素。从这一点说,“条件说”可以成立。对于这一点,公众洞若观火。他们需要的是,负有让公民享有平等教育机会之责的政府拿出更大的责任来,而不仅仅是对客观困难的强调,及由此得出的推论。
有句口号大家都很耳熟能详:“有条件要上,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这种气魄,应该用到择校费问题上来,“有条件要取消,没有条件要创造条件取消!”这才是政府应有的积极态度。公众不需要不着边际的政治承诺,只希望教育公平能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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