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洁通讯员张炎冰)今年1月1日起,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在原规定基础上提高2倍,同时,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纳入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记者获悉,国税总局日前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的通知,河北省税务部门将就此制订实施细则。
土地使用税提高2倍
据了解,2006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按照修改后的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在原《条例》规定的基础上提高2倍(大、中、小城市及县城、建制镇、矿区土地使用税额见附表)。同时,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决定》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财政和地方税务部门尽快提出税额幅度调整方案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税额幅度原则上应在2006年实际执行税额幅度的基础上提高2倍。多年未调整税额幅度的地区,调整的力度应大一些。《决定》强调要从严控制各类开发区、各类园区用地和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发展项目用地的减免税。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的开发用地一律不得减免税。
个人居住房产免征此税
土地使用税自1988年11月1日开征至今已经18年,在城镇范围内占有和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需要缴纳,但对用于居住的个人房产免征此税,用于经营的则按实际占用面积缴纳。昨日,记者就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问题采访了河北省地税局。据介绍,该局已接到国税总局的通知,将根据通知制定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要上报河北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工作人员预计,今年我省征收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将按照调整后的新税额执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年分两次征收,每年的3月与9月份集中进行征收,每次缴纳1/2。
对房价影响甚微
据了解,石家庄市地税局曾于去年3月,对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做了调整,在原来的基础上,地段划分从原来的4个等级地段调整为3个等级地段,不过相应等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额标准并没有变。税务人员分析,此次调整不会对地价和房价带来太大影响。因为土地使用税在商品房成本中所占比例微乎其微,以一级地段上的房价为例,每平方米的价格约在4000多元,而一平方米的土地使用税仅比原来增加10元,多支出的10元土地税对房价来说,影响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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