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稽查大型基础设施建设
《深圳市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工作实施方案》发布
晶报讯(记者马骥远)大型基础设施等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将接受严格稽查。昨天,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深圳市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规定,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组织和管理市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工作。市政府投资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稽查办)负责具体工作;市发展改革局可会同市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联合稽查。按照《方案》的要求,市稽查办稽查前一般应当通知被稽查单位,通知可采取书面或电话等形式。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取不事先告知的方式进行。
须接受稽查的
重大建设项目
《方案》规定,必须接受稽查的重大建设项目包括: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市本级政府投资资金建设的项目;市政府担保、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对外发债等部分或者全部由市政府融资的项目;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市政府授权稽查的项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办公室、广东省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办公室委托稽查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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