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综合执法试点措施到位收效显著
深圳街道综合执法模式全国领先
本报讯记者从2月7日召开的龙岗区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龙岗区从今年3月1日起,在全区各街道全面铺开街道综合执法工作。
深圳创新执法模式示范全国
会上,龙岗区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完善街道行政执法体制的实施意见》。深圳市城管局副局长秦永安表示,未来几年内龙岗区将是城市管理的重点区域,将面临巨大的管理压力。他坦言,由街道实施综合执法,需要各部门、各街道的大力支持,解决好后勤问题和暴力抗法等问题。他透露,春节后将在试点街道之一布吉街道召开现场大会,将布吉的试点经验在全市推广。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王璞表示,此前街道综合执法试点在龙岗、宝安区六个街道取得成功,证明新的执法模式是可行的。从全国来看,深圳在街道综合执法模式做出的率先尝试和探索依然是对现有城市管理模式的一个创新型突破,3月1日开始,深圳将全面推广综合执法,对全国各地也将起到表率作用。
王璞希望街道综合执法能够严格执行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其中的关键就是要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办事,特别是对流动小商贩等城市弱势群体轻微程度的违法行为处理时要以批评教育为主,坚决杜绝粗暴执法。
综合执法有效治理城管“顽症”
据介绍,龙岗区布吉街道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7个月来,取得了明显成效。从200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共开展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娱乐场所、交通安全、药品(食品)、计划生育、户外广告、无证诊所、特种设备等13个专项执法行动,立案196宗,结案190宗,罚没金额27万元。群众的各类投诉逐月下降,城市管理“顽症”得到有效治理。
街道执法队由办事处调度
龙岗区《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指出,为保证街道执法队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街道执法队作为区城管执法局的派出机构,在各自辖区范围内以区城管执法局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街道执法队定为副处级机构,内设执法监督科、案件审理科和若干个执法中队。
在管理体制上,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街道执法队的人事、财务由街道办事处管理,日常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指挥、调度和考核。街道执法队各科(中队)负责人的任免由街道提名,并征得区城管执法局同意后按有关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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