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陌生男子突然闯进女浴室,正在洗浴的北京工商大学女大学生罗某称受到了惊吓。
海淀法院昨日宣布,经过调解,洗浴中心同意赔偿罗某精神损害赔偿金6000元。
22岁的罗某是北京工商大学学生,她在起诉书中说,去年6月19日晚11时她在学校附近的一家洗浴中心女浴室洗澡,突然闯入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身着洗浴中心的男宾浴袍。
罗某称,那名男子进入女浴室后,浴室内一名年岁较大的女士发现并呼喊起来,男子在离开时用“猥亵的目光”从上到下对小罗打量一番。
罗某认为,洗浴中心女宾部与总服务台距离较近,而女宾部外未写明“男士止步”,也无人看管,才导致男子进入女浴室。作为未婚的年轻女孩,这件事给自己的心理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因此她向法院起诉要求开设该洗浴中心的北京某餐饮有限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她精神损失费1万元。
法官在审理中指出了洗浴中心管理方面的不足,建议双方调解。最终,洗浴中心向罗某进行了口头道歉,并同意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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