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2月7日讯(记者岳钦 廖庆玉)今天下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向大会提交审查。
诉讼案件结案率94.05
%2006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6575件,诉讼案件结案率94.05%。
“无罪推定”还21人自由
坚持“无罪推定”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并对非法证据排除、关键证人出庭作证进行尝试,做到有罪则判,无罪放人。去年,依法宣告21名刑事被告人无罪。
72.3%民事案件调解撤诉
通过协助调解、委托调解、领导参与调解等方法解决民事纠纷。去年,全省民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44%,基层人民法庭调解撤诉率62.5%,常见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72.3%,是调解结案最多的一年。
保护弱势群体合法利益
全省法院对涉及拖欠工资、赡养费、医疗费等803件民事案件,依法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确保群众生活的需要。去年,涉弱势和困难群体执行案561件,已执结457件;涉民工工资、工程款案件354件,已执结241件,标的额3.6亿元。
让申诉不再难
各级法院坚持“领导办信访”,解决申诉案件,通过再审恢复公平正义。去年,申诉案件启动再审程序280件,改判和发回重审113件。
全省法院还将判后释明纳入听证程序,根据当事人申请,由院长主持资深法官听证,原审法官针对当事人的质疑做出释明。
法官违法违纪严查
去年各级法院共处理法官违法违纪19件23人,其中撤职、降职4人,行政记过、记大过13人,行政警告3人,限期调离法院1人,通报批评1人,待结1人。
追究错案责任18件
强化判后监督,坚持错案追究,一年来全省法院审查682件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追究错案责任18件27人,追究违法审判责任11件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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