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玲)昨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交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报告显示,过去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维护稳定20690人提起公诉
加强批捕、起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0490人,提起公诉20690人。
打击腐败挽回经济损失2.15亿元
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825件909人,渎职侵权案件142件159人,挽回经济损失2.15亿元。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案471件,其中百万元大案61件,查处副处级以上干部184人,其中厅局级13人;立案侦查医疗、教育、烟草、电力和水利系统职务犯罪140人,金融和社保系统90人,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199人,国有企事业单位453人;立案侦查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259件266人。
依法监督清理超期羁押1073人
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94件655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纠正40件44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交涉嫌犯罪案件48件57人;依法对应当逮捕、起诉而侦查机关未移送审查批捕、起诉的,追加逮捕、起诉672人;对量刑畸重、畸轻的23件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法院改判7件;对侦查活动、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46件;清理超期羁押1073人,依法纠正违法减刑等28件;对民事审判抗诉139件,法院改判87件。
司法保障检察服务进农家
针对我市未成年人犯罪处于高发态势的突出问题,开展未成年人犯罪公诉制度改革,作为全国检察机关第一例软科学研究课题正式立项,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积极探索轻刑化处置、圆桌式公诉等方式,先后对5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行分案起诉和不起诉。
建立“村官”职务犯罪档案库,提出了预防“村官”职务犯罪的对策建议,启动了检察服务进农家工作,在全市设立了126家“控告申诉工作和民事行政诉讼联络站”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律服务点”,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司法保障。
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两院工作的决定精神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努力为构建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着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推进廉政建设;依法开展诉讼监督,着力促进司法公正;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着力促进社会和谐。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提高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水平。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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