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习惯地把事故案件造成的损失称之为学费。起初,我觉得有些牵强,因为与学生所需的学费相比,不仅悬殊太大,而且有时甚至还伴有生命的付出,不可比拟。最近,笔者走进某弹药修试站的烈士墓,那里长眠的几位烈士是在50年前一次事故中牺牲的。
有对得起的,也有对不起的。如同一个老师教鞭下的学生,交等量的学费,有的学有所成,有的少有所得。同样是发生了事故案件,有的能够始终不忘切肤之痛,从根本上找教训,朝治本上用药方,由此及彼,举一反三,使“学费”产生最大效益。尤其值得推崇的,是那些能从他人交付的学费中获得教益的人。他们敏于从别人的创伤中体味痛苦,在解剖他人的教训后把眼睛向内,认真查找问题,防患于未然。可随意浪费学费者也不少。看着别人交了学费,深为自己躲过一劫而暗自庆幸,总以为别人有经验而自己更多,别人有教训与己无关,结果重蹈他人覆辙,该免可免的学费未能省却。有的虽然对发生事故案件也痛悔,但不是立志重振旗鼓、重新开拓,把挫折作为攀高跨越的垫脚石,而是悲观泄气,怨天尤人,在消沉中打发时光,让学费打了水漂。更有甚者,自以为是,面对损失,不从根本上找原因,千方百计回避自身责任,东遮西掩,避重就轻,丧失了就诊除病的机遇,伤疤未结,病痛全忘,依然故我,最终导致悲剧重演,学费重付。如此这般,不仅可惜了那些学费,更委屈了那些支付学费的人。
聪明的人不是不犯错误,而是少犯低级错误,更不犯曾经犯过的错误。无论我们走到哪里,千万不能忘记有一次教训就等于支付了一次学费,有的甚至是以生命为我们支付的学费,我们自当好好长记性、长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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