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个月发布《关于精氨酸等354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新价格自1月26日起执行。但在采访中发现,时至今日,仍有部分药店的部分药品价格没有按规定下调。
按规定,规格为30毫升×60片装的糖适平(格列喹酮片)最高限价为59.6元。
据一位业内人士介绍,此次国家发改委调价的354种药品中,有70%的品种实行了降价,30%的品种价格有所上升。对价格上升的品种,几乎所有的药店都在第一时间调整了价签;对价格下降的品种,有些药店的态度就不那么积极了。“其实发改委历次调价,都有一些药店只调整常用品种的价格,对不常用的品种则按老价格卖,”这位人士透露说,“因为常用品种购买的顾客相对多一些,如果不按发改委的新价格走,被识破的可能性就大一些;不常用的品种被识破的可能性就要小多了,药店抱着赚一笔是一笔的想法,能拖就拖。”
北京市发改委价格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消费者买到了比国家限价高的药品,可以拨打价格举报电话,由相关部门负责查处。”(王刘芳)(来源: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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