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北京商报》报道:在经历了积年累月的商标诉讼后,苹果商标终于重新回到了苹果公司的怀抱。前天,苹果公司与甲壳虫乐队的苹果唱片公司欣然宣布,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并签署了一份有关“苹果”名称和苹果标识使用权的新协议,这份协议替代了他们于1991年签署的协议。
根据新协议,苹果公司将持有所有与“苹果”有关的商标,并将其中某些商标授权给苹果唱片公司以供其继续使用。
由于双方宣告和解,两家公司正在进行的商标诉讼自然也随之结束,双方将承担其各自的法律费用。同时,苹果公司将继续在iTunes上使用其名称和标识,不过目前双方和解条款的具体内容还未公布。
苹果公司首席执行官史蒂夫·乔布斯对此评论道:“我们喜爱甲壳虫乐队,就这些商标而与他们发生争执是一件痛苦的事。很高兴能以积极的方式解决该问题,同时这也消除了日后出现更大分歧的可能性。”
苹果唱片公司经理尼尔·阿斯皮纳尔在代表公司股东对此次和解进行评论时也称:“能够解决这场纠纷并继续向前迈进真是一大快事。”(王晓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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