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女大学生王静因怀疑父亲王志华包养“二奶”,四处举报,山东定陶县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王静犯侮辱罪,判处管制两年。目前,原被告均不满判决结果提出了上诉。
去年8月,被王静认为是“二奶”的李翠莲以人格、名誉受到极大损害为由,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王静和李翠莲都在接到判决书的同时提出了上诉。
对话
昨天晚上,王静在接受采访时称父女俩的关系已经没有缓解的希望了。
问:对于这个判决有什么看法?
王静:早料到这个判决结果,没有惊讶。按照规定,应该在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可是这个案件却是在那个女人(指:李翠莲)所在的定陶县审理的,我爸爸可能动用了关系。
问:现在对爸爸有什么看法?你们的关系还能缓解吗?
王静:以前我对他是三分恨,七分爱,现在是爱恨各一半。我想我和爸爸的关系再也没有希望缓解了,我们的父女之情再也不可能像以前一样了。因为,爸爸对我提起民事诉讼,还拉着那个女人告我,让我非常伤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