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涉嫌非法拘禁他人被抓
早报记者冯升祥通讯员康志强
父亲涉嫌非法拘禁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岁的女儿救父心切求助“老乡”,结果救父不成反被“老乡”骗走6万多元所谓的“关系疏通费”。
昨日,被告人洪某某因犯诈骗罪被石狮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小谢被骗的钱财一时间已难以追回。
救父无门认识“老乡”
2006年8月20日,江西省都昌县人谢某及亲戚共7人为讨债而涉嫌非法拘禁他人,被石狮市公安局灵秀派出所采取强制措施。得知父亲被抓后,谢某年仅20岁的女儿小谢匆匆从江西赶到石狮,找到在石狮经商的堂姐夫周某帮忙救父亲。周某在石狮经营一家小型服装加工厂,平时交际不多,对于小谢的求助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正当小谢和周某一筹莫展的时候,周某加工厂的一名工人说认识一个在石狮工作的外号叫“洪老三”的都昌老乡,工人说洪某某在石狮混得不错,应该可以帮得上忙。在工人的介绍下,2006年8月23日中午小谢和周某与洪某某在一酒店里见了面。
开口闭口就要“关系费”
洪某某自称有大学本科学历,在石狮某建设中心工作,其名片上的职务是副总经理。当洪某某了解到小谢和周某的来意后,马上满口答应帮忙找关系把谢某等人放出来,并提出跑关系要请客送礼,需要花钱。见面后,洪就以买烟和茶叶送礼为由向小谢索取了2000元。后来又打来电话说要给局长送礼得花一万元,小谢真的又送上了一万元。
第二天,洪又约小谢和周某见面,这次,洪带来了一陌生男子,并用方言介绍说这人就是“公安局长”,要求小谢和周某给“局长”1万元。小谢和周某商量一下,就按洪的要求给了“局长”1万元,后“局长”又退给小谢2000元。此后,洪又带小谢和周某到派出所门外,以给派出所民警送礼为由向小谢索取了5000元。当天晚上,洪又带来两个陌生男子与小谢和周某见面,这次洪声称公安局要放人了,这两个人是找来替她父亲担保的,小谢和周某又按要求给了两陌生人3000元。
就这样,通过洪小谢他们已付了2.8万元,其中有8000元付给了“局长”,3000元给了两“担保人”,其余的都给了洪某某。可是却没有父亲被释放的消息。后洪某以到检察院放人要4.5万元,再次向小谢和周某伸手,可周某只筹到了3.3万元。洪某某收钱后竟让周某写了一张1.2万元的借条,说是这钱他先帮着垫了。
该花的钱都花了,小谢以为父亲可以获释了。可是几天过去了,父亲不但没被释放,反而由刑拘转为逮捕被关进了石狮看守所。这时,小谢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向派出所报了案。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打电话给洪某某,要其到派出所办理谢某取保手续。正愁着不知如何敷衍小谢和周某的洪某某接到电话后欣喜万分,匆匆赶往派出所,结果被守候的民警抓获。
到手5万挥霍一空
法庭上,洪某某对自己编造谎言骗取小谢和周某6万多元,并骗周某写下一张1.2万元借条的事实供认不讳。他说:“我有帮打听过案情,还帮助他们与被害人达成了协议,但我没有帮忙疏通关系,到我手上的5万元已经花掉了,现在没钱退给他们。”
“现在我明白了,做人应该遵纪守法,犯法了,就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这是金钱无法买来的。我为自己的幼稚行为感到后悔。”小谢说。看来,这件事情给涉世未深的小谢上了一课,只是这学费还是高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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