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表示网络侵犯损害公共利益要追究法律责任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王自强在此间称,国家版权局将建立盗版企业黑名单制度,打击互联网企业重复侵权问题。
王自强介绍说,互联网的特点促使盗版企业重复侵权。
对于前者,王自强认为,首先要锁定侵权行为的重复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配合,追究这种侵权盗版行为的刑事责任。对于后者,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已有侵权的记录的企业,再从事侵权盗版行为,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将加强和电信管理部门的合作,根据在电信部门的备案,利用技术手段将其删除,让这样的企业不能继续开展业务。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表示,网络侵犯损害公共利益要追究法律责任。网络侵权企业没有经过授权传播他人作品,在侵犯他人权利的同时,也损害了公共利益的,将由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阎晓宏说,按照中国法律,传播他人的作品,要先取得授权然后再传播,没有取得授权不能传播,否则都是侵权行为。他进一步介绍说,有几个途径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一种是在侵犯他人权利的同时,损害了公共利益,可以由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处。另一种是没有触犯公共利益,不是故意的以赢利为目的的侵权商业行为。这种情况需要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的,需要由权利人来举证。最后,如果其侵权行为构成了犯罪,可以通过刑事制裁的手段对侵权人进行处罚。
对于百度和雅虎,通过搜索引擎给用户提供链接,到其他网站进行下载音乐或者其他行为,百代、华纳要对其进行起诉,阎晓宏认为,百度和雅虎是否侵权,需要具体地进行考察与鉴定。在法院判决之前,国家版权局不便回答这个问题。
另外,阎晓宏还透露,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作品付酬标准正在制定中。
4个月关闭205家网站
记者木佳8日北京报道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今天介绍说,2006年9月底至2007年,国家版权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查处案件436起,关闭205家网站。
这次专项行动的特点,一是查办刑事案件有所突破;二是此次行动共没收非法服务器71台,基本杜绝了服务器所有人日后私自拆封,继续从事违法活动的可能。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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