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2月7日讯(记者 纪燕玲 实习生 张洪娟 特约记者黄叶华摄影报道)“今年的年肯定过得暖心”,今天下午,琼山区法院向张国欣等218名民工预先发放执行分配案款61.47万元,民工们盼了8年的工资终于有了着落。
218民工134万工资被欠多年
据了解,1998年,福建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海南分公司承建海南金利集团的“中山小区教师村”工程项目,聘用了130名民工进行施工,但福建一建海南公司在承建该工程中拖欠张国欣等130名民工工资852950元。为此,130名民工分别以张国欣等8名民工代表持海南省公证处在去年3月31日作出的6份公证债权文书和执行公证书,向琼山区法院申请执行,并要求参与另案债权人吴某某与福建一建海南公司货款纠纷一案中执行款的分配。
与此同时,琼山区法院又接到美兰区法院移送的福建一建海南公司承建华秀大厦拖欠88名民工490092.72元工资,同样要求参与吴某某与福建一建海南公司货款纠纷一案中执行款分配的执行申请。
法院执行回149万欠款
琼山区法院在执行吴某某与福建一建海南公司货款纠纷一案中,因福建一建海南公司未自动履行生效的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于是裁定查封海南金利集团抵债过户给福建一建海南公司的位于府城中山南路永昌工业开发区35亩土地使用权,并委托评估和公开拍卖,最后成交价为2278500元,扣除过户等费用后,拍卖公司将成交款1492677元汇入法院的帐户。
预先发放61万元民工工资
琼山区法院闫俊奎院长介绍,对于该案的分配,该院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听证,并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后才作出生效裁定。可是,部分当事人对该分配方案不服向海口中院申请复议,该案目前正在海口中院复议中,但考虑到春节即将来临,为了让民工们过好春节,他们决定参照有关规定,按审判委员会决定的分配方案对涉及民工劳动报酬的部分先予拨付,218名民工劳动报酬共分得款项61.47万元。据介绍,在该案正在复议过程中,预先发放民工劳动报酬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创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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