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KTV收取歌曲版权费成定局 娱乐场所埋单
华商网讯(记者 刘斌)国家版权局日前公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上报的卡拉OK使用费标准,基本标准为上限12元/包房/天(含音乐和音乐电视两类作品的使用费)。
2006年月7日,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复同意了由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对卡拉OK厅使用音乐电视作品收取使用费的报告,这就意味着,卡拉OK 收费成为定局。
版权费由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收取
记者就歌曲版权费相关问题咨询了中国音像协会陕西联络站的曲主任。曲主任表示,今后卡拉OK收费将由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收取,协会归国家版权局监管,据了解,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属于非赢利性社会团体。版权费收取后,除维护娱乐场所及协会正常开支费用外,将统一交给音乐著作权人。
卡拉OK收费将由娱乐场所统一交纳
据了解,目前我国约有10万家ktv,按照每个ktv有20个包房,每个包房每天收取10元来计算,一年下来就有数十亿元人民币。对于收取音乐电视使用费,老百姓有什么反映呢,来看记者在西安的采访。不少歌迷担心,对卡拉OK经营者收取版权费已成定局,那么他们会不会把费用转嫁到顾客身上,今后唱卡拉OK会不会涨价呢?
卡拉OK顾客说因为消费者去玩的话本来就要交钱还要交这版权费的话就觉得很不值得,有消费者认为,娱乐场所至少应当缴纳大部分的歌曲版权费用,相当于娱乐场所来说,消费者应该说是弱势群体,希望政府给予娱乐场所监督,在制定收费额度的时候,能够制定合理的价格。
曲主任在接受采访时明确表态,西安的卡拉OK收费将由娱乐场所统一一次性交纳,费用的上涨额度将会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在承认西安的整体生活水平比较低的前提下,制定出一个可执行标准,尽量兼顾娱乐场所的正常收益和消费者的承受能力,不会对市民的正常生活有所影响。国家版权局也明确表示,消费者到卡拉OK经营场所消费,已经向经营者支付了费用,因此,不应再承担额外的版权费。
娱乐场所的收费标准将接受音像协会监督
K歌收取版权费并非盲目收费,再制定统一标准的前提下,娱乐场所会对各大中型娱乐场所进行监督,在维持娱乐场所正常收益的前提下,坚决不让这个费用转嫁给消费者。
据了解,西安鼓励娱乐场所一次性按时交纳版权费用,如不能按时缴纳,则属于违法行为,将给予严厉处罚。
另外,消费者对于歌曲版权费用的缴纳,主要在于各娱乐场所的具体消费政策,消费者将接受娱乐场所的监督。
西安春节期间KTV收费将有所波动
春节临近,正是一年里单位和个人最放松的时刻,K歌自然成为首选。据了解,已经有一部分歌厅在黄金时段涨了价,曲主任表示,今年春节期间的KTV涨价属于在正常市场规律调节下的合理波动,与KTV收取版权费无关,那么,KTV收取版权费何时启动呢?
曲主任强调,卡拉OK收费、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进步,但要把这件工作得让消费者、经营者和监管部门都感到很满意,还有许多复杂的工作要做,西安正处于紧张的前期准备之中,具体的标准,估计在农历年后很快就能和消费者们见面了。
新闻背景 卡拉OK版权纠纷不断
2006年1月,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深圳办事处状告深圳天籁村KTV娱乐城在未支付版权费的情况下,将20首音乐作品用于经营目的,要求其赔偿音乐作品词曲版权费20万元。
2004年因擅自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卡拉OK歌曲,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又将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某康体娱乐有限公司告上法院,索赔58万余元。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例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名义提起的涉及侵犯表演权的案件。
同年,北京市二中院受理了15起涉及配合卡拉OK放映的MTV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被告则是包括钱柜歌厅在内的从事卡拉OK业的娱乐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从国内外法律案例来看,卡拉OK、MTV等音乐著作权纠纷呈备增的趋势。
卡拉OK收取版权费,将会是处理版权纠纷,一劳永逸的一件大事。
(责任编辑:高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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