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王盼琛文/图)昨日上午10时许,市区海滨街道办事处海清社区下林巷突然响起震天的鞭炮声。市政府明文规定中心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仍有人顶风放炮。市、区两级警方立即出动,赶往现场进行查处,燃放鞭炮的叶老伯被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孙子结婚爷爷燃放鞭炮
“两个80多岁的老人住在这边,因为他们孙子当天结婚,按照风俗习惯拜祖宗的时候要放鞭炮,他们一高兴就燃放起鞭炮。”海滨街道海清社区民警黄身春说,经查这些鞭炮是从郊区的亲戚家带来的。
事发地点是下林巷4号的一栋两层楼古厝。记者赶到现场时看到,在古厝后院里堆着一堆鞭炮的残骸,空气中还弥漫着硝烟的味道。据了解,这栋古厝住着退休教师叶老伯和他的老伴,孩子们成家立业后就只剩下他们两人在这里居住。当天是叶老伯孙子的大婚之日,叶老伯一高兴可就把这“禁炮”的规定给忘了个干净。
“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应该说是比较多的。一个就是扰民,还有就是我们现在摩托车包括汽车都安装报警器。这个报警器敏感度强一点的话,一放鞭炮报警器就会响。另外一个是很容易引起火灾。还有就是造成环境污染。”鲤城区“禁炮办”工作人员曾志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市民“禁炮”意识有待加强
像叶老伯这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尚有人在,市民的“禁炮”意识有待加强。
据海滨街道社区干部介绍,在市政府重申“禁炮令”后,社区立即组织人手到社区进行宣传,并在一些街道上张贴通告提醒市民。不过一段时间之后,炮声没有销声匿迹,通告倒是不见踪影了。海滨街道副书记何开荣表示,现在仍有少数市民“禁炮”意识薄弱,今后街道将加大宣传和查处的力度。
昨日,记者从鲤城区“禁炮办”获悉,今日上午9时,鲤城区“禁炮办”收缴的烟花爆竹将运至江南一偏远空地上,进行集中销毁。
1月以来近50人违禁被罚
早报讯(记者陈祥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昨日,今年以来中心市区共有近50人因为违反“禁炮令”,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分别受到行政拘留、经济罚款等处罚。
2007年2月2日0时许,记者随同泉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巡警直属大队的民警出警时看到,市区涂门街附近有一对夫妻正在燃放烟花爆竹,结果被巡警逮个正着。丈夫被巡警依法带往辖区派出所,依照有关规定处以500元罚款。0时45分,巡警发现市区美食街附近有户人家燃放烟花爆竹,该户户主林某被行政拘留7天。
为了确保“禁炮”规定得到全面落实,今年泉州市设置了市、区、街道办举报电话,市“禁炮办”举报电话为22180500或22180303,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一旦接到举报,所在街道“禁炮”工作队要立即出动、及时查处。对非法制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举报情况经核查属实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今年1月,“禁炮”统一行动开始后,泉州市与鲤城、丰泽两级公安、工商等部门随即展开查处行动。2007年1月25日,浮桥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人员吴某凤;1月19日,海滨派出所共收缴鞭炮5万多响、烟花200多个,并依法处理相关当事人;1月18日,临江派出所在南菜市场收缴1000多响鞭炮;开元所民警在巡逻中看到一学生燃放烟花后查获售卖的店主,收缴26个烟花,依法处理当事人。1月17日、19日,丰泽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北峰派出所民警先后到北峰菜市场、东海辖区零售店进行全面检查,收缴烟花爆竹90余万响,同时对3名非法经营者给予治安拘留和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