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已改装竣工的“小四轮”
本报讯 (记者 张钺摄影报道)昨日有读者给记者报料,称位于海口丘海大道一家钢结构公司近日在库房里私自将一批四轮农用车,改装成厢式小货车。问此举是否涉及非法改装车辆,希望记者能前往暗访,并咨询有关交管部门。
接到报料后,记者于当日上午辗转找到这家工厂,只见偌大地工厂厂区里,有十几辆已改装好了农用四轮车摆放在一起,另外还有四、五辆农用车正在厂房里改装。有些工人正在给改装车车体打磨上漆。
记者注意到,被改装的“小四轮”全是海南金鹿拖拉机厂生产的方向盘式四轮农用车,都还没有安装正式机动车牌照,驾驶室挡风玻璃上贴有一张临时牌照。被改装的部分都是每辆车上加装一个钢板式厢体,厢体为半封闭式,后面加装两扇车厢门。
记者问正在干活工人们,加装这样车厢是做什么用的?工人们告诉记者,有了车厢拉菜拉土都比以前拉得多,跑运输途中还可以将后车厢门锁上,不怕货物半途给丢了。
记者对这种改装车辆能否到交管部门上到牌号表示质疑,该厂一位管理人员模样的中年男子对记者说:“能改装就能上到号牌。这批改装厢体农用车都是一家单位预订的。不能入户谁还来改这么多车。因其工厂老板不在,是谁要求改装这些农用车,就不得而知了。
就其小四轮加装厢体一事记者来到了海口市车辆管理所,该所一位姓王的副所长告诉记者,按照《道路安全法》第16条规定:任何人和单位不得拼装机动车或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像这种私自给机动车加装厢体的,都不能登记入户。
王副所长还告诉记者,这种四轮农用车归农机管理部门发放号牌,建议记者采访海口市农机监理所。
在海口市农机监理所,所长李美启明确告诉记者,私自改装农用车和拖拉机,都不能办理入户手续,这和交警车管部门有关机动车规定是相符合的。如果是已入户的“小四轮”涉及改装,农机监理部门一旦查到就要进行相应处罚。
李所长还说,如果有关单位为了改变这些农用车使用范畴而加装附设装备,需经海南省农机鉴定站做农机鉴定,符合生产或交通安全的才可办理入户手续。目前他们所还没有收到这方面的信息,也不知这批小四轮是何单位要求改装的。
该所王宽怀副所长告诉记者,目前全海口市有农机监理执法证的工作人员有20多人,他们每月都定期或不定期上路检查,一旦发现私自改装的农用车或拖拉机,都要做相应处罚并责令整改,无牌农用车一律予以查扣。这点希望农机车主们不要心存侥幸,私自改装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