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燕受审时一言不发
听到判决后陈燕掩面哭泣 王巍/摄
在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技术研究中心辞退后,仍然冒用该中心的名义进行招生培训,并从中获得提成以及骗取押金共计4万余元。
今天上午,25岁的陈燕因合同诈骗被东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000元。宣判结束后,陈燕捂住了脸,在写下不上诉的意见时,泪水不停地滴落,打湿了判决书。
据指控,陈燕曾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技术研究中心负责培训的工作人员,后被辞退。
2005年9月,仍自称是该中心工作人员的陈燕与张岩、张金玲结识,与二人约定合作开展培训活动。
后陈燕私刻虚构出的名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技术研究院”的印章,由张岩等二人注册成立的公司负责具体招生、培训工作。自2005年10月开始,他们先后在成都、深圳等处开办多期以“安全生产技术应用”为内容的培训班,陈燕从中获取提成费10300元。2005年12月15日,陈燕还骗取张岩给付的合同押金3万元。
在庭审过程中,陈燕对指控不持异议,但她的辩护人认为,陈燕虚构单位、私刻印章的行为是张岩和张金玲及其公司办班赚取培训费的前提条件,陈燕是从培训费中获取提成,因此建议对陈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院认为,陈燕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合同诈骗罪,而由于辩护人的意见没有相关证据支持,因此法院不予采纳,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