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2月9日讯
出席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代表昨天分组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在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代表们认为,2006年,省人大常委会自觉贯彻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权,积极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在立法、监督、提高代表工作水平、指导全省县乡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具体、实在、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促进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协调发展,构建和谐海南,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代表们同时建议,在新的一年里,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要紧紧围绕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经济结构和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用好用足特区立法权和地方立法权;把执法检查等监督活动的重点放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上,放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加强对行政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和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改善投资环境;进一步强化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促使人大代表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努力为推进我省民主法制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海南做出新的贡献。
在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代表们认为,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在过去一年里,从“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和“公正与效率”出发,充分履行职责,保护人民利益,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
代表们同时强调,一支德才兼备的司法队伍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必要前提,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官、检察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司法人员整体素质。建议在打击暴力犯罪、团伙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在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行为等方面有新突破。
代表们提出,公正高效的司法体系是构建海南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希望“两院”今后能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科学管理方法,坚持以人为本,狠抓队伍建设,夯实司法保障基础,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增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在促进全省改革、发展、稳定方面起到更大的作用,为构建和谐海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邱大军)(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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