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广场内部规划改造,公主坟国宜广场要求三层东区30余家商户这两天搬迁,商户们认为摊位合同有效期内广场无权要求其搬迁。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争执,到今天上午,只有三四个商户搬迁。
商户们告诉记者,2007年1月18日他们续签了今年全年的合同,“合同上明明写清了摊位号,凭什么说换就换?”一些商户提出了质疑。
“签合同时经理说不会改造,但过了还不到一个月,广场就贴出通知,要求2月3日到6日所有东区商户都移到西区或者撤摊。”商户高女士说,她现在的摊位是主通道第一个,位置最好,如果换到西区就没法做生意了。
商户们说,本来今年上了新货打算节前赚一笔,谁知道却得挪摊位,“我们希望国宜广场赔偿这部分损失”。
商场说法
国宜广场市场部的张经理解释说,以前负责这片区域的经理刚刚调走了,当初是否承诺不会搬迁无法对证。商户和广场的合同上有明确条款,广场有权对场地作出调整规划,而商户必须配合,所以他认为广场不存在违约责任。
张经理说,广场承诺对愿意搬迁到西区的商户免两个月租金做补偿,如果不愿意继续租柜台的可以停租,租金将在4月份统一办理退赔。“商户们觉得这个补偿不够,还要更多的补偿。”张经理说。
律师说法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的张振祖律师分析说,合同中“广场有权调整规划要求商户配合”的条款相当于合同变更。张律师建议,广场应该在与商户充分沟通协商后,作出令商户满意的赔偿,才能合法地要求他们更换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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