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昨日,成都市安监、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和市供销社联合发布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要求,城区二环路内依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市安监、公安等部门还首次设置164个临时销售帐篷。
春节期间,五城区(含高新区)二环路内(含二环路)为烟花爆竹禁放区。二环路外也有部分区域禁止燃放,包括党、政、军主要首脑机关,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以及各区(市)县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二环路以外的其余地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段为:2月17日(除夕)晚8时至次日凌晨;2月18日~2月22日(正月初一~正月初五)晚8时至次日凌晨1时;3月4日(正月十五)晚8时至次日凌晨1时。其余时间禁放。
摔炮、拉炮、砸炮、地(手)雷炮、鱼类炮、发令纸、手榴弹等国家禁止产品全部禁止燃放;单个长度超过10厘米、外径超过2.5厘米、内径超过1.5厘米,装药量超过0.5克的鞭炮,以及双响、多响爆竹也禁止燃放。对于深受小朋友喜爱的“魔术弹”和“地老鼠”等种类的鞭炮,相关部门规定,“魔术弹”只能为“小口径”,直径超过1.5厘米的不能燃放;“地老鼠”的活动范围也被严格限制,在点燃时飞离地面高度不能超过50厘米,旋转时的直径范围不能超过2米。
今年市安监、公安等部门首次设置164个临时销售帐篷,于12日~22日临时向市民销售烟花爆竹。它们都设在二环路外,帐篷的黄色帆布是阻燃材料,每个帐篷内配备了两个灭火器、3个救火桶和4盏应急灯,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火情。另外329个固定零售店的销售时间将持续到3月5日(正月十六)。
如市民发现有人在禁放区域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请拨打各区(市)县安监、公安部门电话举报,可得到50~5000元的奖励。市公安局:86407375;市安监局:87706051
本报记者王鑫实习生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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