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李国辉 通讯员 罗裕秋 方志诚 陈泽荣)“太好运了!还以为这笔钱永远拿不回了!”拿着一叠叠百元钞票,在越秀区一德路经营海味的十几名档主激动不已。一年多前,因为轻信口头协议,他们各自被人骗走10万元以上的巨款或价值不菲的贵重货品。
昨日,越秀警方召开赃款赃物发还大会,在春节前夕,将近年来侦破追缴回来的经济诈骗赃款254万元及价值91万元的鱼翅、鲍鱼、鱼肚等货品发还给事主。
赌输家底骗同行
2005年8月至9月间,一德路南粤副食品批发市场19名事主报案称,他们被同市场经营的黄某夫妇以口头协议先购货后付款的方式,骗去价值260多万元的鱼翅一批。
越秀警方经过十多天的侦查,于当年10月底在海珠区某招待所停车场内将黄某夫妇抓获,追缴回赃物鱼翅1700多斤和用赃款购买的云豹汽车1辆。
原来,黄某夫妇原本生意做得红红火火,但后来双双染上了赌瘾,将家底输了个精光。为筹集赌资,夫妻俩铤而走险,利用同行对自己的信任行骗后逃跑。
据悉,目前,黄某被判刑13年,其妻则被判刑5年。
骗百万鱼翅逃境外
2005年12月16日,事主胡某报警称,当年3月至8月他在一德路山海城商贸中心经营海味生意时,被“熟人”冯某多次以先购货后付款的形式,骗走价值138万元的鱼翅。
去年8月16日,当冯某从加拿大潜逃回浙江时,被警方抓获,并追回赃款人民币138万元。
据悉,去年越秀警方经侦大队共侦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24宗,为事主追回大批赃款、赃物。
上图:昨日,一德路的商户高兴地从民警手里领回被诈骗的鱼翅、鲍鱼等名贵干货。 新快报记者 黄巍俊/摄
警方提醒:人情买卖不能尽信
据记者了解,之所以这些档主会受骗上当,是因为长期以来,大部分海味经营者做的都是人情生意,讲的是买卖双方的信誉,来往久了,熟悉了,口头达成协议便成交,巨额货物先给货再拿钱,而这往往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钻空子。
广州市海味干果商会常务理事林宝华对此表示,从去年7月开始,行业内部大力“整风”,要求经营者们在进行买卖时,无论是多么熟悉的朋友都务必签订合同,切勿相信口头协议。此外,商会还设立相关的律师事务所为买卖合同的办理进行“作证”。
越秀警方提醒经营者,人情买卖不能尽信,交易之前一定要签订相关合同,慎防掉入诈骗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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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合同骗走贴息490万
新快报讯(记者 李国辉 实习生 宋涵 通讯员 龚宣)一纸贷款合同一下骗走了广州事主罗某的贷款贴息490万元。广州警方提醒市民,春节将至,各类商业活动比较活跃,市民应警惕商业陷阱。
近日,广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根据事主报警,抓获诈骗犯罪嫌疑人林某。据查,林某与事主罗某签订了一份《贷款合同》,罗某依据合同约定将490万元贷款贴息存入了林某新开设的账户中。事后,林某非但不落实贷款,还到开户银行将存折挂失,企图非法获取罗某存入的贷款贴息。
警方提示,不法分子的经济诈骗伎俩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与事主签订销售合同,与事主正常合作一段时间取得其信任后,以要求事主支付业务保证金的手段,骗取事主保证金及预付费用;二是利用寒假和春节长假的时机,假借招收补习班学员的名义骗取报名费、学费;三是以兑换外币为名实施调包诈骗;四是支付少量订金即骗取大量货物逃匿。
(日京/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