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 金陵晚报记者 朱锐
张林嘉(化名)在北京买的公寓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墙体内管线漏水,物业一个电话,要求在南京工作的他赶快回去把门打开配合维修。
“来回的路费和误工费该由物业承担吗?”张林嘉向法援热线咨询。
大学毕业后,张林嘉顺利地在北京找到了一份工作,2004年他用几年的积蓄买了套公寓,当年11月房子就交付了。
可没住多久,北京总部就将他调至南京分公司工作。事业第一,于是张林嘉决定来南京,并把北京的房子租给了一个朋友。
就在前两天的一大清早,张林嘉的手机响了,是北京公寓的物业,说他家房子的大门上方有墙体渗水现象,让他赶回去把门打开配合维修。
张林嘉一听,立刻打电话给租他房子的朋友,哪知朋友已经提前回东北老家准备过年了,有钥匙的人都不在北京,这门怎么开呢?即使回去,路费又该谁来承担呢?
朋友告诉他说走的时候已经再三确认过水龙头和煤气都关好了。“那渗水是房屋质量问题或是物业巡检不力造成的。”
张林嘉打电话给开发商,开发商说房屋的保修期是一年,之后的维修全部移交给了物业。
张林嘉又找到了物业交涉,工程部的人承认房屋的水渍是埋在墙里的管线漏水造成的,希望张林嘉赶快回去配合抢修,关于路费物业则闭口不谈。
张林嘉咨询了本报法援热线,法援律师解释,如果确属房屋本身质量问题而非使用中出现问题导致漏水,张林嘉配合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应该由开发商或物业负责承担。
物业听了律师意见,和张林嘉进行了沟通。最终张林嘉委托同住一小区的一个朋友找开锁匠把门打开,换锁后的钥匙交由物业保管。既及时维修了房屋,也避免了来回路费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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