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农民工胡水三要回到他阔别已久的家乡重庆巫溪,虽因伤残行动不便,但他很兴奋。因为就在8日,海口市秀英区永兴法庭的法官们将巡回法庭设在他住的工棚,为他讨到了8万元事故伤残补偿金。
10年前,胡水三从重庆来到海南打工。
胡水三对记者说:“眼看就要到春节了,我还是不能下床。思来想去,我决定再向采石场老板索要8万元的赔偿金,用以支付日后的医药费等,回老家用中药治我的病。”
2007年2月7日下午,胡水三托工友试着给永兴法庭打了个电话,表达想通过法庭索要补偿金的想法。
“当时打电话的时候,正值下班时间,没想到庭长王再燕了解情况后,不但答应了我的请求,还考虑到我行动不便,决定将巡回法庭‘搬’到我住的工棚里来,现场开庭。”
8日上午10时,王再燕带领法官们赶到胡水三住的简易工棚,并宣采石场陈老板到场,当场立案并进行调解。面对胡水三的索赔要求,陈老板并没有一口回绝,但担心胡水三以后会经常找他索赔。就此,法官们展开了调解工作。
在调解现场,法官们耐心地向胡水三介绍此类伤残事故他可以争取的权利,也讲明日后可能出现的问题,让胡水三斟酌考虑清楚。经过近一小时的调解,胡水三最终与陈老板达成协议:采石场再付给胡水三医疗费、生活费等各种费用共计8万元,胡水三不再就此事向他索赔。
最终调解结果,双方均感到满意。陈老板当场拿出8万元现金交给胡水三,并主动承担了原本应各付一半的2910元诉讼费。(记者郑玮娜)据新华社海口2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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