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通报原热力总公司总经理重大违纪违法问题
原郑州市热力总公司总经理、郑州电缆集团董事长、白鸽集团董事长刘先超,因受贿等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昨日,郑州市纪委市监察局对刘先超案件进行了通报。
受贿1000多万元人民币12.7万美元
2005年11月21日,郑州市纪委成立专案组,对郑州原市委书记王有杰一案涉及刘先超的有关问题进行核查,经过14个多月的调查,查清了刘先超受贿等重大违纪违法问题。
1993年以来,刘先超夫妇利用其职务便利,为多名个体承包商在承揽热力工程、结算工程款等方面提供便利或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共计442万余元人民币、8万美元和1万元购物券;在调动工作、职务提拔、调整工作等方面,为所在企业多名干部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共计587万余元人民币、4.7万美元和0.5万元购物券。共计受
贿1030万余元人民币、12.7万美元、1.5万元购物券。
违反廉洁自律兼职取酬58万余元
刘先超还违反了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违反规定安排其亲属承揽本单位的工程,收受其亲属现金120万元人民币;利用婚丧嫁娶之机收受礼金11.5万元人民币;其妻利用刘先超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16万元人民币、0.2万美元。此外,刘先超还兼职取酬58万余元。
经郑州市委、市政府批准,此前已给予刘先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对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梅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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