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私拉乱倒建筑垃圾最高可罚十万元
新华网济南2月10日电(记者 王志)近日,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出台规定,对未经批准擅自处理建筑垃圾的单位,最高将被处以10万元罚款。
如今,许多城市都有大量新建或改建项目正在施工,私拉乱倒建筑垃圾现象比较严重,这不仅占用了大量土地资源,而且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危害人们健康。
为加大对私拉乱倒建筑垃圾的审批和处罚力度,潍坊市潍城区明确规定,自今年2月1日起,处理建筑垃圾的单位须出示建筑垃圾处置审批表;建筑、施工单位必须提供与有垃圾运输营业执照的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书等申报材料,经潍坊市有关方面批准后,方可处置建筑垃圾。
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处置超出核准范围建筑垃圾的,施工单位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任编辑:宛振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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