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晗 通讯员 李宝华) 前晚,三名男子和朋友在朝阳区西坝河东里附近燃放烟花时,被巡逻至此的民警当场抓获。目前,三人因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
前晚11点多,朝阳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西坝河东里附近的河边非法燃放烟花。
据悉,这些闪光雷包装上的生产厂家为河北省涞水宏大花炮厂,鞭炮则无生产厂家,均为非法产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在将三人带回派出所的途中,三人不停地对民警说“给你们找麻烦了”。
经讯问,三人交待,鞭炮和闪光雷是他们前几天在大兴区团河附近买的,大约200元钱,晚上在河边刚刚放了3个闪光雷和一串挂鞭,民警就赶到了。“本想着快过年了,放挂鞭听听响,沾点喜气。”付某摇着头对民警说,“我们也知道现在不能燃放,但没想到处罚得这么严厉。”
目前,三人被朝阳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记者获悉,自年初至2月9日,朝阳警方共查获非法烟花爆竹案件108起,行政拘留110人,罚款1人,收缴烟花爆竹700余万头。
朝阳警方称,对非法储存、非法燃放的违法行为,群众可以举报。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者500元奖励,举报电话:85953891、85953892。
-新闻链接·燃放时间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春节将近,大家在欢度佳节的同时,一定要牢记五环路内允许燃放烟花的时间:除夕和初一的全天允许燃放,初二至十五每日7时至24时允许燃放。记者:张晗 通讯员李宝华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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