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习生 郭晶红记者廖桂金)两年前,朱某因抢劫锒铛入狱,他幡然醒悟,认真改造,这次被减刑3个月。今天,他带着一笔工资和自由身回安溪家里过年了。朱某抑制不住高兴地说:“要不是这次减刑,我就赶不上过春节了。
前天下午,市中级法院在厦门市监狱召开减刑宣告大会,23名罪犯获得减刑,减刑期从2个月到1年6个月不等,像朱某一样能在春节前结束刑期的共有16人。这批减刑案是由厦门市监狱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经法院审理后,通过正常的审理程序完成并做出判决的。
刘某做梦都没想到还能赶在今年春节前回家。刘某是四川德阳人,1999年7月,他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12年。刘某在狱中共获得三次减刑,共减去刑期4年6个月,这次获得减刑1年1个月,今天就可以回家。“我真的没有想到能赶在过年前减刑,让我回去过年。我的老婆孩子肯定都非常高兴!我很感谢厦门市监狱,我也感谢法官,我出去后一定要重新做人,靠我自己的劳动生活。”刘某非常激动,“我还有很多感谢,我无法用语言来表达。”
有关方面还为这批减刑罪犯结算了服刑期间的劳动报酬,有一部分人还得到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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