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2月11日电(记者陈钢)从2月份起,陕西省公众查询省级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主体、执法依据目录,只要点击陕西省政府法制公众信息网,各部门的执法主体性质、执法依据目录便可一目了然。
以往,陕西省对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目录审核确认后,采取省政府办公厅文件、《陕西政报》、陕西省政府公众信息网、陕西省政府法制公众信息网、《陕西日报》5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公开,但文件形式公布存在局限于行政机关内部、不便于行政相对人查询,新闻媒体公布不利于保存,网络公布随时都会删除等问题,为此陕西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在省政府法制公众信息网建立了方便、快捷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动态查询系统。
这个系统具有执法依据随时增删变更功能,可根据法律立、改、废的进程,同时增添新的执法依据、删除废止的执法依据,为社会提供可靠的执法依据查询。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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