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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杀大熊猫获利200 判刑十四年
2002年11月26日,荣昌县公安局获讯,将有两辆来自四川雅安的出租车装载1张大熊猫皮,从成渝高速公路经荣昌运往重庆出售。荣昌县有关领导亲自指挥,迅速组织精干警力在犯罪嫌疑人必经之处———川渝分界的桑家坡收费站布控。当晚11时许,当这两辆出租车在收费站停车缴费时,被民警们依法强行带离至一旁,现场缴获大熊猫皮1张。
经过连夜突审,现场抓获的4名犯罪嫌疑人作了交待:侯永普、李德华、程国元3人,合伙用5万元钱从苟成学处买得这张大熊猫皮,他们4人从四川雅安租了两辆出租车到重庆,准备以55万元的价格在重庆出手,没想到一进入重庆境内就被捕获。
根据犯罪嫌疑人苟成学的交待,专案组经过缜密侦查后,于2002年12月10日赶赴四川芦山县,将另一名非法买卖熊猫皮的犯罪嫌疑人高洪友抓获。又根据高洪友的交待追踪寻源,在四川宝兴县大溪乡烟溪口村将犯罪嫌疑人杨世成抓获,一件3年前猎杀大熊猎的积案终于真相大白。
1999年冬,杨世成携带砂枪在大溪乡杉木山二道坪打猎时,看见3只大熊猫,遂上前追赶。两只较大的大熊猫迅速跑掉,而一只年幼的大熊猫却吓得爬到了树上。杨世成在树下向大熊猫扣动了板机,大熊猫中弹受伤,滚落到地上,杨世成又上前用随身携带的绳子将受伤的大熊猫活活勒死,并用匕首现场剥制成“桶皮”(标本皮),带回家烘干后藏匿。半年后,杨世成通过朋友高合兵牵线,以2000元价格将大熊猫皮卖给了高合兵的父亲高洪友,杨世成实际得到的仅200元钱。
其后,杨世成等6名人被检察院以涉嫌犯有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杀害大熊猫的杨世成被判非法杀害、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两项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4年。
相关法规链接:
根据国家林业局和公安部制订的《森林和野生动物刑事立案标准》及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破坏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凡非法猎杀、收购、运输、出售大熊猫一只,即构成情节特别严重的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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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安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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