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没有鞭炮的春节,年味都淡了……”“过节放鞭炮是春节的传统习俗……”成都禁放烟花爆竹已经整整13年了,但市民对这一传统的怀念仍然没有减弱。记者日前从市人大获悉,修改《成都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已经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草案。据了解,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多次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对策,探讨“有限解禁”的可行性,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个初步的解决思路,按照“禁改限”的原则对《规定》的内容作适当调整、完善。据市安监局危化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如果进展顺利,明年春节市民在二环路内规定地点、时间内可以燃放鞭炮了。
市民心声:没有鞭炮声春节少了味
在很多老成都的心里,对春节的记忆始终是和鞭炮联系在一起的。“那时候过年,压岁钱、放鞭炮、新衣服是小孩子最期待的‘三大件’”,一说到小时候的春节,市民史秋就陷入了幸福的回忆,她说,这些喜庆元素共同完成了一种“中国式的表达”,没有鞭炮,哪叫节日?
可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燃放鞭炮带来的环保、安全等问题也越来越凸显。1993年,成都市颁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在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行政区域内(不含农村)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市)县的禁止燃放区域,由区(市)县人民政府划定。
禁了13年,结果怎么样呢?市人大内司委在近期组织的一次调研中发现,烟花爆竹表面上是禁了,但实际情况却是“禁而不止”。每逢春节等重大传统节日,私自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近年来明显上升。
“从传统春节的气氛来说,没有鞭炮是不完整的。”民俗学家黄尚军说,近年来,传统节日的特色和内涵渐渐地有所丧失,传统节日对于年轻人的吸引力也越来越小。以春节为例,由于烟花爆竹的禁放,市区春节的气氛就非常淡。他认为,相关部门可以在加强管理的基础上,在成都市区内指定时间、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赴京考察:成都拟修改禁令
执法的困难,禁而不止的现状,对传统习俗的怀念,促使一些城市已经开始解除禁令,改禁为限。截至2005年底,全国已经有很多城市对燃放烟花爆竹放开了限制,有的全部放开,有的是有条件限制燃放。去年开始,成都市人大也着手对修改禁令进行了调研。
2006年11月27日到12月7日,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刘云生、副主任委员陈方利,率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和市供销社等相关部门,先后赴西安、北京、郑州和武汉4城市学习考察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和立法情况。西安在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北京、郑州、武汉则规定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初二至十五每天的7时至24时为允许燃放时间。内司委认为成都可以在充分调查民意的情况下,借鉴这些经验。
禁还是限:仍有不少争议
由于烟花爆竹对安全、消防、环保等方面的确有负面的影响,烟花爆竹在市区到底应该禁还是限,仍有不少争议。市环保局城市处相关负责人就对烟花爆竹禁改限持不同意见。该负责人说,烟花爆竹燃放后,会产生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三种严重污染空气环境的物质,这几年的大年三十和正月十五两天,环保部门都会检测到空气中的这3种物质异常升高的情况。除去对环境的破坏,火灾隐患也不容忽视。成都市公安消防支队七中队中队长程挺说,现在市区的建筑越来越高,越来越密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更高,目前消防队的喷水设备最高只能射到54米,大概在18层楼左右,如果在更高地方发生火灾,灭火就比较困难。
另外,烟花爆竹应该在哪些地方销售?如何保证运输途中的安全……都是相关部门需要考虑的问题。对此,市安监局危化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人大已经将烟花爆竹的禁改限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计划,为了应对明年春节可能限放,安监部门从今年已经开始部署准备了。比如,今年安监部门设置了164个烟花爆竹的临时销售帐篷,这就是为了解决销售问题,如果今年在二环路以外试点成功,明年就可能推广;此外,今年的烟花爆竹销售采用配送制,由专门的车辆给每个销售点配送烟花爆竹,如果明年禁改限,这套配送机制可能也将适用于在城区设置的临时销售点。
本报记者 赵素冰 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