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近日从省委组织部了解到,截至2007年2月7日,全省12个市、132个县(市、区)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896个乡(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的换届选举全部结束。通过这次换届,不仅使市县乡领导班子的结构得到了优化,整体功能得到了增强,也进一步明确了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凝聚了人心,鼓舞了士气,增进了团结。
我省这次换届最突出的特点是市、县、乡三级集中换届,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个班子同步换届,时间集中,改革力度大,调整安排的干部多,情况复杂,任务繁重,须在半年之内全部完成,这是历史上所没有过的。全省换届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党委把换届作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认真贯彻中央换届政策,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精心运作,保证了换届工作平稳有序健康运行。中央换届督查组对我省换届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省委高度重视换届工作,省委书记钱运录同志对换届工作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多次提出具体要求。省委先后召开9次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换届工作,加强了常委的集体领导。主管领导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抓好换届工作。各级党委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党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纪委、组织、统战和人大、政协机关各司其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了抓换届工作的合力。
———坚决贯彻执行中央换届政策和省委的要求。在市县乡换届工作中,各级党委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换届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具体的换届政策文件,指导换届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积极推进领导班子配备改革,运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进行换届考察,切实加强换届中的思想政治建设,严肃组织人事纪律,过细地做好换届选举的组织实施工作,把中央换届政策和省委的要求落到了实处。
———超前谋划市县乡换届工作。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对换届有关情况进行摸底测算和调查研究。省委组织力量先后深入到全省30多个市县乡,对换届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开座谈会、发征求意见函、听情况介绍等多种形式,充分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制定了符合中央文件精神和我省实际的4个配套的政策文件,构建了指导全省市县乡换届工作的政策体系。同时,结合以往换届选举工作的经验教训,对换届工作中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制定初步预案。2006年6月,省委召开了全省换届工作会议,对换届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为搞好换届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强化对换届工作的指导和督导。针对换届不同阶段的工作及存在的问题,省委及时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省委常委到各地调研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重视换届工作,提出指导意见。省委先后3次召开市(地)组织部长座谈会,听取市县乡换届情况,研究部署工作;适时下发了《关于搞好换届考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换届拟提拔人选差额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市县乡换届考察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指导;先后3次派出督查组对市县乡换届工作进行督查指导;有针对性地编发24期换届专报,指导换届不同阶段的工作。通过强有力的指导,保证了市县乡换届工作的平稳有序健康运行。
———全面运用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进行换届考察。针对这次市县乡换届考察的新特点,省委注意组建精干高效的换届考察组,选派政治上强、熟悉地方工作、有考察工作经验、公道正派的同志参加考察工作,并采取多种方式对考察组进行业务培训。全省共组成市县乡换届考察组649个,抽调考察人员2803人。在运用中央组织部下发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上,重点抓住实绩分析、民意调查等主要环节,努力创新和改进考核工作。在二次会议推荐中,注重对人选严格把关,强调注重人选的条件、注重人选的民意、注重班子的结构、注重人选的能力、注重人选的政绩、注重人选的廉政表现,从而确保了人选的质量;在实绩分析中,紧密结合我省三年来的主要责任指标考核工作,采取通过指标考核比位次看成效、通过统计数据比增长看发展、通过民意调查比满意看公认、通过审计评价比质量看责任的“四比四看”方式,正确分析干部的实绩;在民意调查上,通过积极扩大群众参与覆盖面,将考察对象人选的调查范围,在来自基层的、未参加民主测评和考察谈话的“两代表一委员”基础上,扩展到企业代表和社区居民代表,进一步扩大了民主。
———突出抓好换届中的思想政治建设。省委书记钱运录同志多次强调:“要认真抓好换届中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干部正确面对进退留转问题,通过换届换出团结、换出正气、换出干劲”。省委针对换届工作不同时期的不同特点,在《黑龙江日报》上连续发表7篇评论员文章,宣传中央换届政策和省委要求,把这次换届的政策、要求、纪律交给干部群众。在换届工作中,针对换届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换届工作中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党委要过细地做好换届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引导干部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正确对待职务变动,正确对待选举结果。通过一系列的工作,全省上下达到了通过换届凝聚人心、增进团结、振奋精神的目的。
———切实严肃换届的组织人事纪律。这次市县乡换届,针对“田、韩”等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省委把端正和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作为换届工作的重中之重。省纪委、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在换届工作中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提出换届中各级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十三不准”。在换届过程中,要求各地认真执行换届政策,坚持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办事,严肃各个环节的组织人事纪律;对换届考察组落实责任,提出“五不准”纪律要求;考察过程中,对换届中的信访举报问题坚持从考察组、干部监督部门、巡视组和纪检部门四个方面严格把关,有效防止了换届中的不正之风。加大对换届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的查处力度,形成了和谐稳定、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通过这次市县乡换届,一大批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熟悉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优秀干部走上各级领导岗位,市县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初步形成,为我省实现“十一五”规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成效之一,按照中央要求,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这次换届,各地严格执行中央换届政策和省委要求,按照“明确方向、积极稳妥、突出重点、分步到位”的原则,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理顺关系、完善制度为重点,推动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新一届市、县领导班子职数有所减少。乡(镇)领导班子职数在2001年机构改革时已经作了精简,这次换届总体上保持在机构改革时的水平。党委副书记大幅度减少,市、县、乡共设党委副书记26职、264职、1609职,比上届分别减少了28职、174职、497职。党政交叉任职比例进一步扩大,市、县党政交叉任职分别为39人、325人,每个市、县平均比上次换届时增加0.85人、0.46人,乡(镇)党政交叉任职人数也比上届有所增加。进一步规范了人大、政协领导班子成员任职年龄界限。市级人大、政协领导班子成员的任职、提名年龄与上届相比下调了1至2岁。市(地)还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县(市、区)人大、政协领导班子成员的任职年龄界限,较好地发挥了各年龄段干部的作用。
成效之二,领导班子结构得到优化,领导班子整体功能显著增强。这次换届,各地高度重视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选拔配备工作。把女干部配备作为“硬”指标,人事安排方案中没有女干部人选的,上级党委原则上不予审批,本地没有合适人选的,通过交流解决。全省共配备市级女干部60人、县级女干部525人、乡级女干部1101人。新一届市、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实现了各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的目标,乡(镇)领导班子和党委委员中也实现了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的目标;民族自治地方配备了一定数量少数民族干部,全省共配备市级少数民族干部23人、县级少数民族干部167人、乡级少数民族干部708人;市、县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基本实现按规定的要求配备党外干部的目标。全省共配备市级党外干部72人、县级党外干部489人、乡级党外干部42人;根据我省中心城市、油田城市、煤矿城市、国有林区和农业地区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拔熟悉党务、经济、政法、林业、农业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的干部进入领导班子。新一届市、县、乡领导班子平均年龄分别为50.3岁、45.7岁、39.7岁,比上次换届时分别降低4岁、1.7岁、1.4岁;市、县、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班子成员分别占78.3%、69.7%、53.9%,比上次换届时分别增加15.5%、13.2%、8.5%。班子成员分工更加合理,专业更加配套。
成效之三,选拔配备了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加大了干部交流的力度。这次换届,各地普遍加大选拔配备优秀年轻干部的力度,全省配备45岁以下市级干部111人,配备40岁以下县级干部521人,配备30岁左右乡级干部2085人。对一些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还有目的地放在重要岗位进行锻炼。省委对加大干部交流做出明确规定,各地也以此为契机,积极推进主要领导、关键岗位和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的交流。全省市、县新任职的党政正职、组织部长、纪委书记以及公检法“三长”按规定进行了易地交流任职。同时,加大了机关与市县之间,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与市县之间,以及党委、政府与人大、政协领导班子之间的干部交流。全省共交流市级领导干部31人、县级领导干部444人、乡级领导干部1034人。干部交流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班子的生机与活力。
成效之四,坚持原则和程序,端正和树立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省委以这次换届为契机,进一步走出“田、韩”案件对黑龙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阴影。在换届考察和人事安排过程中,坚持公道正派,任人唯贤,坚持按原则和程序办事,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严格选拔任用的标准条件。全面运用综合考核办法进行换届考察,严把考察关,做到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看干部,以群众公认选干部,凭真实政绩用干部,把肯干事、能干事、做出突出成绩、得到群众拥护的优秀干部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并做到好中选优,把最合适的人用到了最适合的岗位上。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对于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成效之五,充分发扬民主,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四权”得到了较好落实。在整个换届过程中,各级党委始终把依靠群众、发扬民主贯穿于换届工作的全过程。在提名环节,普遍进行了二次会议推荐;在考察环节,进行了实地延伸考察,并扩大民意调查的范围,使群众参与的覆盖面更加广泛;在人事安排酝酿环节,反复研究酝酿,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选举环节,充分尊重代表和委员的民主权利,正确处理了充分发扬民主与加强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的关系。换届选举结果表明,上级党委人事安排大格局得到了圆满实现。各地干部群众反映,这次换届充分发扬了民主,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给群众更多的发言权,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得到落实。
成效之六,统筹兼顾,做到换届工作与加快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两促进”。这次换届的目的是配备能够干事创业的各级领导班子,更好地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在换届工作中,各级党委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妥善处理了搞好换届与做好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项工作的关系,以换届促发展,以换届促和谐,以换届促工作,做到了整个换届过程中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市县乡换届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快速发展。经过全省干部群众艰苦努力,2006年,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216.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12.0%,连续五年保持两位数增长,是改革开放以来发展最快的时期;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现386.6亿元,增长21.5%,是1990年以来的最高增幅;粮食产量再创新高,达到756亿斤,向国家提供商品粮超过500亿斤,居全国第一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552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82元,分别增长10.3%和11.%,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