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11日电(记者樊曦、姜雪丽)国家质检总局11日公布了对上百种白酒食品进行的专项抽查结果,抽查结果显示,白酒抽样合格率为90.5%。
抽查共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安徽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47家企业生产的147种产品。
质检总局同时公布了部分质量较差的企业和产品的名单:安徽蚌埠市禹狄坊酒厂生产的金韵皖酒、安徽亳州市金沙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牌金沙王酒、安徽宿州华夏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珍品华夏酒、广西桂林市七星和平酒厂生产的大米酒、桂林市桂大酒厂生产的米酒。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六类:
一是个别产品杂醇油含量超标。二是酒精度达不到明示要求。三是己酸乙酯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四是总酯含量不合格。五是个别产品总酸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六是标签标识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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