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媒体关注的“患者状告平谷医院误切右肾”案又有新进展。平谷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认为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3处过失导致患者右肾被误切。医患双方都对鉴定结论不服,于近日申请由市医学会进行二次鉴定。据悉,二次鉴定将在本月15日进行。
2005年9月,患者杨卫忠因感到右腹、腰部疼痛住进了平谷医院,杨被确诊为患有输尿管癌。随后,杨卫忠接受手术,输尿管连同右肾被一同当作癌变切除了。检查还发现,左肾在右肾切除后已功能不全。杨卫忠随后将平谷医院告上法庭,索赔170余万元。法院受理后委托平谷医学会对医疗行为进行鉴定。
医学会鉴定认为,医院在接诊治疗过程中存在3处明显的过失:手术前检查不完善,没有按照医学常规做尿细胞学检查;术前告知不详细,没有向患者及家属交代术后病理可能为良性;在术中,没有做冰冻活检,对病变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为恶性,直接导致长有良性息肉的右肾被误当作恶性肿瘤脏器切除。专家们认为,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此次事故属三级甲等(一级甲等为最高),平谷医院应负主要责任。鉴定后,医患双方均提起二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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