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级医疗机构将成立药事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设立药事管理小组,并将重点对化学药品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注射剂和疫苗、医疗器械等不良反应(事件)制定本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日前,北京市卫生局召开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管理专项工作会议。
会上,北京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北京三级医疗机构将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暂行)》要求,设立药事管理职能部门,成立药事部,承担医疗机构用药安全及临床合理用药的管理职能。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健全药事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药事管理小组,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主要领导,药学、临床医学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各区县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设立药事管理专(兼)职人员,负责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药政法规的落实、合理用药的实施、零差率药品管理以及药事制度的培训等。
据悉,北京还将积极推进临床药师的试点工作,力争2~3年内,每个三级医疗机构配备3~5名专职、专科临床药师,探讨建立临床药师的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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