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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机构简介https://www.qianlong.com/ 2007-02-12 16:14:15
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1982年,北京市成立了儿童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1995年更名为北京市儿童工作委员会;1987年,北京市成立了维护妇女权益协调联席会,1992年成立北京市妇女权益保护委员会。
2000年6月,根据市委常委会第121次会议决定,经市编委、编办批准,同意北京市妇女权益保护委员会和北京市儿童工作委员会合并为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简称市妇儿工委。市妇儿工委是市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协调议事机构,负责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妇女儿童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主要职责
——组织、制定、实施北京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及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协调政府有关部门调查、研究、解决全市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对市属成员单位落实妇女儿童规划指标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指导区(县)及成员单位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会议制度
1、 主任委员办公会议制度
每年召开1—2次。由委员会主任召集,专门听取办公室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和重要工作事项,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参加。
2、 全体委员会议
每年召开一次大会。主要审议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部署任务。会议由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全体委员、联络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
3、监测统计工作会
每年召开一次年度总结分析和部署工作会议。由统计局负责召开,市、区(县)两级规划监测统计人员参加。
4、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会
每2—3年召开一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会议主要内容是总结工作,表彰先进,部署任务。由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全市各级妇儿工委主任、副主任,市妇儿工委委员、联络员,办公室工作人员,专家等有关人员参加。
工作制度
1、宣传培训交流制度
每年由市妇儿工委组织开展以妇女儿童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活动。
2、目标责任管理制度
制定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分解书,实施目标管理,纳入责任部门议事日程。
3、 监测评估检查制度
市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对市、区(县)两级妇女儿童规划进展情况,采取日常指导、年度督查、阶段性监测评估、终期评估检查等形式进行督查指导。
4、总结表彰制度
经市人事局批准,市妇儿工委每3年与市人事局联合表彰一次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形式不定。
委员会领导
主 任:翟鸿祥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赵津芳 市妇联主席
委 员:李维良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宋贵伦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宋 宇 市发展改革委委员
罗 洁 市教委副主任
杨伟光 市科委副主任
李万钧 首都综治办副主任
于泓源 市公安局副局长
贺 荣 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甄 贞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吴文彦 市民政局副局长
周 信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文杰 市财政局副局长
左小玲 市人事局副局长
郭克利 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 玲 市市政管委委员
高 华 市农委副主任
任雅丽 市商务局纪检组长
尹学龙 首都精神文明办巡视员
阮兰玉 市文化局副局长
梁万年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芸莉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王英偶 市工商局副局长
姚 娉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杜少中 市环保局副局长
朱建民 市水务局副局长
李春良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李丽莉 市体育局副巡视员
王 红 市统计局副局长
史贵升 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
李灵雁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赵春鸾 市残联理事长
郑建华 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 粤 团市委副书记编辑: 李月茹 来源: 北京市妇儿工委我要说说 打印推荐?2000-2007,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