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2月12日电(记者张先国)记者12日从湖北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06年湖北省共发生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残、爆炸、投毒、放火、抢劫、强奸、绑架致人死亡等8类命案848起,比上年下降9.5%,这是湖北连续第二年实现了命案发案率下降。
早在2000年,湖北就开始在全国率先推行“命案必破”,形成了一整套预防和侦破命案的机制,从前年开始,公安部在全国推广湖北的经验和做法。湖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魏伟说,经过近6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湖北通过实现较高的破案率,有力震慑了犯罪,从而成功实现了命案发案率持续下降,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他介绍说,近6年以来,湖北命案破案率一直在90%以上,去年发生的8类命案已破获793起,破案率为93.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个多百分点,在全省130个县市区公安局中,有19个单位未发生命案,72个单位实现了命案全破。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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