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12日电(记者孙晓锐)12日,记者从第十七次全省民政会议上获悉,我省计划在三年内,我省在城市和农村将全面建立低保医院、低保门诊,让全省所有低保人员都可以到当地(县级)低保医院就诊,享受医疗优惠。
据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目前有城市低保人员为143.8万,农村低保人数为73万人。为解决我省困难群众、尤其是低保这个群体人的看病难、看不起病的问题,我省哈尔滨、大庆、鹤岗等13个地市都已经在城市内已建立低保医院和低保门诊,各地市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确立城市低保人员的医疗救助,为低保患者减免门诊费、诊疗费、住院费、手术费等费用,低保病人一般全年可享受医疗救助补助金4000元。
在农村,我省各县、村也将在2010年前全部设立低保医院、低保门诊,为农村的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农村特困户家庭成员以及各地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成员提供医疗优惠。各地自行确定医疗救助标准,确定起付线、封顶线及救助比例。医疗救助对象全年享受医疗救助的补助金额,一般在4000元以内。对于存在特殊困难的家庭,可以适当提高医疗救助标准。作者:来源:东北网编辑: 张晓军国 内 国 际科 教 娱 乐社 会 体 育专 题 法 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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